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4-05-19 06:30

1.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有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营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一、放在朋友圈卖口罩违法吗
个人朋友圈卖口罩,如果没有取得相关执照是不能销售医用口罩的,是违法的,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4. 非法经营罪构成的要件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在我国目前行政经济法规不很健全的情况下,考察某一经营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一定要把国家政策的精神吃透,对既不宜提倡、也不宜急于取缔的,要因势利导,使其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不要轻易作犯罪处理。
一、烟草非法经营罪怎么处罚
1、烟草非法经营罪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非法经营罪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非法运输柴油
非法运输柴油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5.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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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6.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故意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三、非法经营罪立案管辖非法经营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根据属地原则,所以管辖权应由犯罪发生地的公安机关行使。非法经营罪的确定:1、刑事违法性与其行政违法性是一致的、也就是说,非法经营者必然违反有关的工商法规、没有行政违法性就不存在刑事违法性。2、在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对于因不知其为非法而进行非法经营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不认为构成,而只能给予行为人以行政处罚。3、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7.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一、非法经营罪有哪些表现形式
有下列四种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根据国家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国务院先后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开始对证券业、期货业、保险业等实行专业化管理。从事证券、期货业务,必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从事保险业务,必须经保监会审查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未经批准不得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
2、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主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由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由专门的机构经营的专营、专卖的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物品的行为。如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金银、烟草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规定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性经营的物品,如化肥、棉花、农药等。专营、专卖物品和限制买卖物品的范围,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能出现变化。
3、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进出口许可证是国家外贸主管部门对企业颁发的可以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确认资格的文件。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中,由国家规定的,进出口产品时必须附带的由原产地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维护市场经济有序和规范的发展,国家对某些生产经营活动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或审批管理制度,这里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指的是现有的和将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所有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如林木采伐证、矿产开采证、野生动物狩猎证等等。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里所说的其他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这种行为发生在经营活动中,主要是生产、流通领域中。第二,这种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具有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
二、非法经营罪的追诉时效是什么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8.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经营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3)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等行为;
(4)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管理秩序。市场管理秩序是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的稳定、有序的经济状态,是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本罪的犯罪对象主要是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种行为: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扰乱市场秩序而进行非法经营。过失不构成本罪。
非法经营罪的处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纯岩枣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枣宴处或者单处违法做拆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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