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2024-05-17 02:06

1.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2.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可以。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2017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一、申请受理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一)职工申请。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审核受理。
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信息传递。
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附表3),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
业务系统与平台直连的中心,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信息从中心业务系统发送到平台进行传递。业务系统暂不与平台直连的中心,通过平台WEB客户端,采取人工录入方式,将异地转移接续信息发送至平台进行传递。

扩展资料:
转出地中心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以下审核:
1、核对职工身份信息;
2、依据当地政策审核是否符合转出条件。
审核通过的,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审核未通过的,将原因通过平台反馈至转入地中心,由转入地中心告知职工。
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

3. 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可以的:辞职的相关手续流程大致如下,我当时办理的时候写的总结,希望对你有帮助!
1、需要你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离职证明
2、找到新公司需要给你缴纳五险一金
3、满三个月以后,一般都是这么长时间,原单位才能把你的离职信息提交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你就可以去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了
4、社保主要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就都不要了,人家也不会给你办的;拿着离职证明,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打印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两个单据,交给你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他们会给你搞定剩下的续接问题
5、拿着身份证和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事先咨询新单位你的公积金新账户是什么,去了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6、这些手续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委托证书,让你的同事或者朋友帮你办理,只需要把公证书和所需要的材料寄回去就可以了,公证费用是300左右,一次让他们给你多打印几张公证书,有效期写10年,以后会用的到。

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4. 跨省公积金转移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5. 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可以跨省转移吗?
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为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帐户,则您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办理时职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在北京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如果职工在北京已经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则我应当是可以接收外地转入的住房公积金的。
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时,个人需将单位开户管理部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证明》给外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及汇款手续,并提示转出单位在汇款单上注明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单位登记号。
需注意的是,由于从外地转移到北京,关键在于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从本地转出住房公积金是如何要求的,因此,建议该职工向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认是否允许办理转出,需要转入地管理部门办理哪些手续。
 
公积金的异地转移流程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管理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办理流程:
1、异地转移: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登记个人明细账。
2、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3、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4、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6. 住房公积金跨省转移

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转移的。
在邯郸找到合适工作后,把邯郸所在地工作单位的单位登记号等相关信息给天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需要哪些材料,还是要问原来单位的公积金负责人,你也可以自己在网上查一下天津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打电话问一下。最快最好的办法是找你在天津工作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有些地方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个人办理业务的,还是打电话问清楚一些的好。
 
2)保险也是可以转移的。
  你先问问当地的社保中心,转入需要什么材料,之后也需要找原来单位经办人,提供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具体需要的材料还要问原单位经办人。
 
3)公积金什么时间转都可以,离职后也可以转出的。
 
祝你成功!

7. 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二)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三)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五)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8. 住房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第一步,去当地社保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这费不了多长时间。可以直接去自助服务机,自己打印社保明细,然后去服务台自己盖章就好了。
第二步,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公积金账号。这个,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用预留的手机号码来登陆获自己的账号。
第三部,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最多十分钟就办好了。后面,就等8-9个工作日,原公积金就会打到你现在的公积金账户里了。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特点: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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