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的成本。怎么理解

2024-05-07 02:53

1.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的成本。怎么理解

我想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并没有支付给被投资单位,而是支付给了证券商,即,中间商。
没有支付给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如果列进了被投资单位的成本,即,长期股投资的成本,那么,如果要编制合并报表的话,长期股权投资要与被投单位的所有者权益抵销,编制抵消分录时,合并报表中就会出现商誉,为了避免出现这种不该出现的商誉,新准则作了修改,即,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冲减资本公积,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就是为了避免合并报表中商誉的出现。
 
类似的问题还有: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也不进入合并成本,而是直接记入管理费用(此规定2011年才改成这样处理,以前也是进合并成本的),也是基于同样的原理,即,为了避免合并报表中商誉的不必要出现。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的成本。怎么理解

2.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行费用为什么不计入成本

亲,这个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不计入成本。【摘要】
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发行费用为什么不计入成本【提问】
亲,这个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不计入成本。【回答】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成本为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应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的,应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回答】

3. 企业为发行股票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按5%在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为发行股票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为发行股票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可以按5%在税前扣除吗?

4.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6. 证券发行成本能不能作为业务费用扣除?

您好,证券发行成本能作为业务费用扣除。不过证券发行手续费不得在税前扣除。【摘要】
证券发行成本能不能作为业务费用扣除?【提问】
您好,证券发行成本能作为业务费用扣除。不过证券发行手续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回答】
财政部通知明确,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回答】

7.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发行费用

这个分录可以分解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000
       贷:股本                                 150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50  000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0
     贷:银行存款                              2  000
发行费用冲减溢价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发行费用

8. 权益性证券的发行费用扣除

权益性证券发行手续费不得税前扣除财政部通知明确,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其中,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财政部要求,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财政部还明确,企业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