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2024-05-16 15:14

1. 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特约评论员 魏英杰
有人认为,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民间公益活动离不开政府支持,否则难以正常运作。这是支持崔永元的人持有的一个典型观点。顺着这个逻辑,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表示不反对,难免被解读为就是反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服务公益组织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有责任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或帮助。这其实是上述说法的另一表述形式。
这么说有错吗?从社会实际情况看,这似乎没什么问题。政府权力无所不在,拥有着强大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不点头,民间组织能成什么气候?但这么认为的话,人们就不得不承认,那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其运作模式合乎国情的正确选择。紧接着,人们还不得不承认,某些官方慈善组织财务不透明、捐款用途混乱,也与其运作模式无关,而只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倘若如此,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官方慈善组织发生的种种问题,呼吁放开民间慈善组织,又是为何?
显然,这里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政府支持等同于政府应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问题是,如果让政府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还需要民间公益组织干什么?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究竟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公益组织才是主角?民间公益组织充当主角,而让政府部门跑龙套,有这可能吗?崔永元与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恩怨”,其实就是在这里打上了结扣。与其说这是当地因各种原因不愿介入“乡村教师培训”活动,不如说这背后还存在着双方对民间公益的理解分歧。
湖南省教育厅为何拒绝崔永元基金会的“要求”,崔永元又为何大动肝火,目前许多细节仍不明晰。但可以肯定,“乡村教师培训”活动在各地实际上都是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手进行。一定程度上讲,这仍是基于个人或组织道德自觉的一种运作方式。
政府部门理应支持民间公益,这一点没错。但要搞清楚的是,政府该如何支持民间公益。政府对民间公益活动,自然应持欢迎态度,并提供各种便利。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出资购买民间公益组织的社会服务,也不失为弥补政府职能欠缺的一种办法。但是让政府部门发公文,要求下属部门配合民间公益活动,或者直接参与其中,扮演民间公益组织的角色,这算不算最佳途径值得商榷。这样做,政府职能与民间公益很可能会重叠在一起,使得民间公益的面孔变得暧昧。
民间公益究竟需要政府做什么?很简单,一是不能给民间公益组织设置一些毫无必要的准入门槛;二是,对于民间组织搞的公益活动,政府部门应该尽可能得呈现出开放性支持的态度。能做到这两点,就不会存在什么民间公益活动离开政府部门配合就无法开展的情形。具体来说,就“乡村教师培训”活动来讲,其人员选拔以及名单公示与监督,其实也没必要必须由各地教育局来主持。事实是,由民间组织自行寻找合适人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很可能远比上述办法好得多。这个活动曾出现过教育局工作人员冒充乡村教师参加培训的现象,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无论如何,我们必须承认“乡村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理念,“乡村教师有梦想,才能带着孩子飞翔”。虽然依靠社会捐助每年只能培训一两百名乡村教师,但它影响的是一座座乡村学校的教育观念、是成千上万乡村孩子的成长和未来。项目不大,立意却深远。这一次,一些舆论认为崔永元发飙的情绪虽然有点过,但是,在利国利民的公益项目面前,政府部门还是应该有所“表示”,积极探索出和民间公益组织合作的最佳模式。

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2. 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梳理相关评论,赞同他看法的人居多,但也有人认为小崔骂过了,或不赞成崔永元公益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无论持什么观点,似乎绕不开一个问题: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应是何种关系。 有人认为,在当前社会语境下,民间公益活动离不开政府支持,否则难以正常运作。这是支持崔永元的人持有的一个典型观点。顺着这个逻辑,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表示不反对,难免被解读为就是反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服务公益组织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有责任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或帮助。这其实是上述说法的另一表述形式。 这么说有错吗?从社会实际情况看,这似乎没什么问题。你看,政府权力无所不在,拥有着强大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不点头,民间组织能成什么气候?但这么认为的话,人们就不得不承认,那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其运作模式合乎国情的正确选择。紧接着,人们还不能不承认,某些官方慈善组织财务不透明、捐款用途混乱,也与其运作模式无关,而只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倘若如此,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官方慈善组织发生的种种问题,呼吁放开民间慈善组织,又是为何? 显然,这里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政府支持等同于政府应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问题是,如果让政府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还需要民间公益组织干什么?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究竟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公益组织才是主角?民间公益组织充当主角,而让政府部门跑龙套,有这可能吗?崔永元与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恩怨,其实就是在这里打上了结扣。与其说,这是当地因各种原因不愿介入“乡村教师培训”活动,不如说这背后还存在着双方对民间公益的理解分歧。 湖南省教育厅为何拒绝崔永元基金会的“要求”,崔永元又为何大动肝火,目前许多细节仍不明晰。但可以肯定,“乡村教师培训”活动的运作模式并不值得欣赏。这个活动在各地实际上都是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手进行。且不说这样做是否沾染过多的权力色彩,使民间公益活动变得具有一定行政强制性。归根结底,这仍是基于个人或组织道德自觉的一种运作方式。试问,倘若这不是崔永元发起的公益活动,而是由什么华商组织搞的活动,人们是否会担心这很可能变成一种官商勾结? 政府部门理应支持民间公益,这一点也没错。但要搞清楚的是,政府该如何支持民间公益。政府对民间公益活动,自然应持欢迎态度,并提供各种便利。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出资购买民间公益组织的社会服务,也不失为弥补政府职能欠缺的一种办法。但是让政府部门发公文,要求下属部门配合民间公益活动,或者直接参与其中,扮演民间公益组织的角色,这肯定不是合理途径。这样做,政府职能与民间公益只会重叠一起,使得民间公益变得面孔暧昧。其结果是,民间公益组织要么变成官方慈善机构,要么沦为政府部门的应声虫。所以,不能因为“乡村教师培训”搞得有声有色,就忽略了其背离常识的内在逻辑。 民间公益究竟需要政府做什么?很简单,一是不能给民间公益组织设置一些毫无必要的准入门槛;二是,对于民间组织搞的公益活动,政府部门别来添乱。能做到这两点,就不会存在什么民间公益活动离开政府部门配合就无法开展的情形。就“乡村教师培训”活动来讲,其人员选拔以及名单公示与监督,难道就必须由各地教育局来主持?事实是,由民间组织自行寻找合适人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远比上述办法好得多。这个活动曾出现过教育局工作人员冒充乡村教师参加培训的现象,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崔发飙,或许在于当地教育部门确实“不作为”,却也可能是担心其“乱作为”。倘若存在这种情形,那自当另作别论。如果事情并未发生,这种担心即便不是多余的,那也与其自身运作模式存在偏差有关。如今仍有不少地方愿意与崔永元基金会合作,但在湖南发生的事情,却足以引起崔永元对自身运作模式的反思。这个活动要想搞好,基金会要有效地运作下去,就该和政府部门保持适当距离。

3. 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梳理相关评论,赞同他看法的人居多,但也有人认为小崔骂过了,或不赞成崔永元公益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无论持什么观点,似乎绕不开一个问题:民间公益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应是何种关系。 有人认为,在当前社会语境下,民间公益活动离不开政府支持,否则难以正常运作。这是支持崔永元的人持有的一个典型观点。顺着这个逻辑,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表示不反对,难免被解读为就是反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服务公益组织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政府部门有责任为公益组织提供支持或帮助。这其实是上述说法的另一表述形式。 这么说有错吗?从社会实际情况看,这似乎没什么问题。你看,政府权力无所不在,拥有着强大的社会资源,政府部门不点头,民间组织能成什么气候?但这么认为的话,人们就不得不承认,那些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机构,其运作模式合乎国情的正确选择。紧接着,人们还不能不承认,某些官方慈善组织财务不透明、捐款用途混乱,也与其运作模式无关,而只是管理上出了问题。倘若如此,近年来社会高度关注官方慈善组织发生的种种问题,呼吁放开民间慈善组织,又是为何? 显然,这里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就是把政府支持等同于政府应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问题是,如果让政府直接参与民间公益活动,还需要民间公益组织干什么?在这种运作模式下,究竟是政府部门还是民间公益组织才是主角?民间公益组织充当主角,而让政府部门跑龙套,有这可能吗?崔永元与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恩怨,其实就是在这里打上了结扣。与其说,这是当地因各种原因不愿介入“乡村教师培训”活动,不如说这背后还存在着双方对民间公益的理解分歧。 湖南省教育厅为何拒绝崔永元基金会的“要求”,崔永元又为何大动肝火,目前许多细节仍不明晰。但可以肯定,“乡村教师培训”活动的运作模式并不值得欣赏。这个活动在各地实际上都是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手进行。且不说这样做是否沾染过多的权力色彩,使民间公益活动变得具有一定行政强制性。归根结底,这仍是基于个人或组织道德自觉的一种运作方式。试问,倘若这不是崔永元发起的公益活动,而是由什么华商组织搞的活动,人们是否会担心这很可能变成一种官商勾结? 政府部门理应支持民间公益,这一点也没错。但要搞清楚的是,政府该如何支持民间公益。政府对民间公益活动,自然应持欢迎态度,并提供各种便利。在一些情况下,政府出资购买民间公益组织的社会服务,也不失为弥补政府职能欠缺的一种办法。但是让政府部门发公文,要求下属部门配合民间公益活动,或者直接参与其中,扮演民间公益组织的角色,这肯定不是合理途径。这样做,政府职能与民间公益只会重叠一起,使得民间公益变得面孔暧昧。其结果是,民间公益组织要么变成官方慈善机构,要么沦为政府部门的应声虫。所以,不能因为“乡村教师培训”搞得有声有色,就忽略了其背离常识的内在逻辑。 民间公益究竟需要政府做什么?很简单,一是不能给民间公益组织设置一些毫无必要的准入门槛;二是,对于民间组织搞的公益活动,政府部门别来添乱。能做到这两点,就不会存在什么民间公益活动离开政府部门配合就无法开展的情形。就“乡村教师培训”活动来讲,其人员选拔以及名单公示与监督,难道就必须由各地教育局来主持?事实是,由民间组织自行寻找合适人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远比上述办法好得多。这个活动曾出现过教育局工作人员冒充乡村教师参加培训的现象,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崔发飙,或许在于当地教育部门确实“不作为”,却也可能是担心其“乱作为”。倘若存在这种情形,那自当另作别论。如果事情并未发生,这种担心即便不是多余的,那也与其自身运作模式存在偏差有关。如今仍有不少地方愿意与崔永元基金会合作,但在湖南发生的事情,却足以引起崔永元对自身运作模式的反思。这个活动要想搞好,基金会要有效地运作下去,就该和政府部门保持适当距离。

民间公益需要政府做什么

4. 政府公益和民间公益的定义和区别(怎么区分两者)

NGO汉语译为“非政府组织”,但它并不等同于“不是政府的组织”,如企业不是政府组织,但它绝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非政府组织。同样,NPO汉语译为“非营利组织”,它也不等同于“不营利的组织”,如政府是不营利的组织,但它也绝不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非营利组织。
      1、NGO概念的内涵及其组织特征: 

关于NGO概念的界定,在国际上没有普遍的共识。
     目前国内学界对NGO的定义,有代表性的大致有三种:广义的NGO是指政府和营利的企业之外的一切社会民间组织,它在外延上包括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它组织(含单位内部的、以企业形式登记的、未登记的社团等)
     7;狭义的NGO是指严格符合《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社会组织,即官方概念里的民间组织,在外延上就只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两类组织 8(还有一种看法是仅仅把那些纯民间的草根组织视为NGO,而把那些有政府背景的都排除在外)。中间的定义是在广义的外延上去掉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李景鹏教授指出:“NGO这个概念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广泛的,它应该是指政府以外的一切组织。也就是说,它既包括合法的组织也包括非法的组织;既包括各种政治性的、行业性的、专业性的、联合性的、学术性的社会团体,也包括各种基金会、志愿者组织、社会救济和福利组织、弱势群体的保护组织、法律的援助组织等等,甚至还可以包括所有的事也单位。但目前人们在使用NGO概念的时候,主要是指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组织,如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残疾人联合会、志愿者组织,以及各类基金会等等。这或者可以称为狭义的NGO概念。9 
学术界对NGO的定义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这里我们采取目前学术界应用比较多的一种定义,这种定义认为:非政府组织是依法建立的、非政府的、非营利性的、自主管理的、非党派性质的,并且具有一定志愿性质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的社会组织。10 
大体上,“非政府组织”指的是那些独立于政府之外、不以营利为目的、志愿性的社会组织。NGO关注的往往是社会公共性的问题和人类共通性的问题,比如贫民救助、贸易公平、环保、反战、反核等等,这些问题所涉及的一般不是个人利益、组织利益或者国家利益,而是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者人类的共同利益。11 
我国民政部所采用的正式官方分类,是将民间非政府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前者进一步分为基金会、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联合性社团等;后者进一步分为教育类、科技类、文化类、卫生类、体育类、社会福利类等,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级别区分为全国性组织和地方性组织。学者们也对中国民间非政府组织进行了各自不同的分类。
       2、NPO概念的内涵及其组织特征: 
NPO这个自美国发源并向世界流传的名词,它的原义指的是,由私人为实现自己的某种非经济性愿望或目标而发起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机构或组织。12不仅包括基金会、慈善筹款会等公益类中介组织,也包括社交联谊、互助合作、业主和专业协会等互益类组织,还包括私人创设的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艺术团体、博物馆、研究机构等服务类组织。美国甚至把教堂也归入NPO。在美国,我们听到的解释是:这个词最容易划清公益组织与企业组织的界限,不管各类非营利机构之间有着多么大的不同,但是“非营利”可以概括他们的共性。美国人不把非营利机构称为NGO,即非政府组织,因为美国的公益组织几乎都是私人办的,所以没有必要叫做NGO。13 
具体阐述“非营利组织”的含义,首先有必要区分几个概念,即“营利”与“赢利”、“盈利”的区别。从现代汉语的基本含义上我们知道“赢”,意为“赚”,相对于“赔”,从而,“赢利”指赚得利润(用作动词),或者即指利润(用作名词)。“盈”,意为充满、多余,“盈利”即指利润,或者较多的利润。而“营”的意思是谋求,“营利”相应地是指以利润为目的。因而,“非营利”的含义,并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无利润,更不是不讲经营之意,而是一个用以界定组织性质的词汇,它指这种组织的经营、运作目的不是获取利润。非营利组织是政府以外的为实现社会公益或互益的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非营利性”具体衡量指标有三点14: 

第一,组织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第二,组织的利润不能用于成员间的分配和分红;第三,组织的资产不能以任何形式转变为私人财产。对于这一特性的理解,已经有不少研究开始强调“非营利性”的目的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等于组织不能进行经营性运作,不获取利润。但同时也引发出对非营利组织的另一种误解,即认为“不以营利为目的”就是指确保公益性,进而又转换成“不仅以营利为目的”的解释。虽然这些变通的解释是基于中国目前的国情,为吸引民间资金兴办公益事业的,但从长远和规范发展的角度出发,不应采取模糊“非营利组织”概念的方法来解决公益不足的问题。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就应符合上述三个衡量指标,即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不是“不仅以营利为目的”),利润不用于成员分配(而不是为长期回报作出的一段时间内不分红的经营战略),资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变为个人资产。 
作为一种组织形态,NPO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就己经存在,但作为一种在20世纪后半期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政治现象,这类组织的界定并不完全确定,不同国家的用法也有所不同,目前,国际上较广为接收的是美国研究非营利组织的专家、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萨拉蒙(lester M .Salamon)教授在它的非营利组织国际比较研究项目中的界定。
      莱斯特?萨拉蒙指出,非营利组织有六个最关键的特征15:l、组织性(正规性);即有一定的组织机构,是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独立法人;2、民间性,即非营利组织在组织机构上独立于政府,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来主导;3、非营利性,即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非营利组织可以盈利,但所得利润必须用于组织使命所规定的工作,而不能在组织的所有者和经营者中进行分配;4、自治性,非营利组织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自己管理自己的活动;5、志愿性,在组织的活动和管理中都有相当程度的志愿参与,特别是形成有志愿者组成的董事会和广泛使用志愿人员;6、公益性,即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学者们在进行国际比较研究当中也发现,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在不同国家以及不同的领域有着不同的叫法,比如“非政府组织”、“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第三部门、公民社会等等。 
莱斯特?萨拉蒙则把非政府组织(NGO)看作是非营利组织(NPO)的一部分,他在上述非营利组织的六个特征之外另加两个特征:非宗教性(活动不是为了吸引新信徒)和非政治性(不卷入推举公职候选人)。世界银行把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它的目的是援贫济困,维护穷人利益,保护环境,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或促进社区发展,都称为非政府组织。尽管这样,人们还是经常把这两个概念互换使用。 
可以这么理解:如果强调它跟强制机制的区别,那么它就是NGO;如果强调它的非营利性或公益性,那么它就是NPO。两者都是相对于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而言。为什么需要第三部门呢?现在的研究者一般认为是由于所谓“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特别是由于所谓“第二种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的秦晖教授指出:可以用公益还是私益和强制还是志愿这两个维度来划分三个部门。第一部门就是政府部门,是用强制的办法来分配资源,提供公共物品的;第二部门可以称为企业部门,或者营利部门,按照市场原则运作,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是采用交易手段来创造提供私人物品的。
     第三部门则是通过志愿的机制提供公共利益的组织,如果强调它跟强制手段的区别,那么它就是非政府组织(NGO),如果强调它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那么它就是非营利机构(N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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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简报》的主编高?(Nick Young)指出,中国发展简报是一家民间研究机构,专门关注国内和国际的民间组织的活动。“如何有效地调动社会资源,光有热情是不够的。”高?认为,没有哪一个NGO是不想争取政府资源和政策协助的,“NGO是一个很傻的词,”高?说道,“我更愿意用NPO(非营利性组织)来描述它们。”17 
另外,我们要明白,非营利组织与我国原有的事业单位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事业单位的概念是计划经济之下,政府全面负有政治、经济、社会等全方位责任的环境下的产物,而非营利组织的前提假设是政府-企业-社会三部门的分工、独立,因而它是民间的、独立运作的、有一套自身的运作规则、经营管理理念的组织形态,是公共治理结构中的行为主体之一。

5. 民间公益组织合法吗

法律分析:当然需要,只有办理登记手续才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法律依据: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民间公益组织合法吗

6. 民间公益组织合法吗

法律分析:当然需要,只有办理登记手续才合法,权益才能受到保障。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法律依据: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早先的公益组织主要从事人道主义救援和贫民救济活动,很多公益组织起源于慈善机构。西方一些学者把公益组织统归于非政府组织,我国一些学者则把它称作第三部门或非营利机构,以区别于政府组织和企业组织等。 关于社会公益组织的概念,目前还没有一致的、普遍认可的定义。较为普遍的看法是,社会公益组织是一种合法的、非政府的、非营利的、非党派性质的、非成员组织的、实行自主管理的民间志愿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其主要活动是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和解决各种社会性问题。

7. 民间公益慈善机构有几种?

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公益慈善机构

:(1)由政府支持的民间组织,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

(2)纯民间组织:完全依靠社会捐助和收费服务支持的社会服务机构; 

(3)契约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趋势下成立的组织;

民间公益慈善机构有几种?

8. 民间公益组织怎么管理好?

第一 寻找合作伙伴(包括媒体和共同爱心的人员团队)
 
第二、建立组织的管理体质和活动的定位(组织的服务范围)
 
第三 寻找本地公益组织的合作和支持,同时积极参加公益组织的交流和活动分享,学习如何操作
 
第四,面向高校和社会招募管理人员和志愿者。
 
第五、活动(包括前期调查,活动(前、中、后期)宣传(扩大组织影响力和活动影响力),交流总结会,志愿者表彰
 
第六、积极寻求各地组织合作,和活动的实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