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可以出质吗

2024-05-19 04:27

1. 股权可以出质吗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股权可以出质吗

2. 什么是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股权出质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公司可以将股权进行出质。公司在申请股权出质时,一般会出现股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质押具有以下特征:股权质押的标的具体,股权质押标的物应当可以转让,股权质押具有从属性,股权质押的特征等。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分别代表什么?在质押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出质人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主合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但是,主合同的债务人和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都必须是依法享有有效专利权的人。质权人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占有该财产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因此,占有该财产并获得优先赔偿的是质权人。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有哪些?1、设立登记。登记是股权质押设立的登记。申请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应当提交申请表、质押证明、质押合同、主体证明等四份材料。其中,质押合同是体现双方共同意愿的载体。在登记时提交质押合同可以起到证据保全的作用。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的质押合同,也可以是包含质押设立条款的债权合同,可以由当事人自行选择。2、变更登记。变更时应办理变更登记:质押股权数量发生变化,出质人、质权人名称或股权所在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必须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以及变更登记事项的证明文件。质押股权的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提交质押合同或者补充合同的修改书。综上所述,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押。股权质押登记的法律属性是行政确认而非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为确认民事产权关系而作出的登记。

3. 什么是股权出质?

	什么是股权出质,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最常见的情形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缺钱时,将自己的股票在一定期限内质押给金融机构,如银行、证券、信托等,从而获得贷款,以缓解短期流动资金不足所带来的压力,这是大股东常用的一种融资手段。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也可以出质。

什么是股权出质?

4. 能不能拿到股权出质?

满足如下条件即可依用股权出质:
1、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和法律规定,确认该股权属于可转让的股权;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
4、其他条件。
一、非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包括哪些条款
一般应具备以下条款:
1、鉴于条款:一般用于描述股权转让双方的法律主体资格、股权转让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当前股东名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等;
3、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持股数量、比例、转让决议和授权决定、转让股份和权益内容;
4、受让方情况:受让方主体合格,受让股份的决议和授权决定真实合法,无行业限制,违反法律禁止;
5、双方权利义务:转让协议必须明确目标公司依法设立、合法存续、股权结构、股权转让方持股;
6、转让意愿、其他股东意愿、是否放弃有限购买权、转让价款支付、工商登记变更、相互交接合作等;
7、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转让方股东征求其他股东意见事实,其他股东对转让方转让股权的意思和行为表现;
8、特别约定的附加条件:股权转让合同可以附加条件,但附加条件必须具体,有成就的可能。
二、股东变更手续如何办理
股东变更手续的办理如下:
(一)内部手续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先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发生变更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还需进行股东变更登记
1、准备下述所需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
6)章程修正案。
7)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8)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向市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东变更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证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经审核通过的,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三、股东退出方式及选择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什么是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13年前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就作了股权可以出质实体法规定;但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

拓展资料:担保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三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什么是股权出质?

6. 如何以股权出质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7. 出质股权意味着什么?

法律分析:股权出质,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出质的对象是公司的股权。指的是将股权作为担保方式进行质押的行为。
公司的股权全部出质了意味着有两种情况:
一是大股东自己缺钱,欠了不少民间借贷,债权人要求公司以大股东的股权做质押;
二是公司缺钱,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者公司需要提高产能,需要融资度日,无论是银行借款,或者民间融资,都有可能要求大股东用股权质押担保。
综上,如果是大股东自己缺钱,用股权质押的,那不好的后果一般是公司的大股东发生变化,公司继续经营;如果是公司缺钱,那不好的后果既有可能是新的大股东接盘,也有可能是公司直接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出质股权意味着什么?

8. 股权出质意味着什么?

股权出质意味着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的,质押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该质押的股权获得清偿。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具体如下:
1、基金份额、股权质押权的设立和出质人处分基金份额、股权限制,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质押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3、其他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
根据相关规定,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质押的股权能不能转让
已经质押的股权,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三、合伙企业股权质押可以吗
合伙企业可以质押股权。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合伙人一致同意;
2、质押股权属于合伙人或者合伙企业;
3、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4、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股权不得转让;
5、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应当在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基金份额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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