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范围有哪些?

2024-05-18 21:24

1.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范围有哪些?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的材料有:
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死亡证明复印件;
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
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复印件。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待遇。
二、工伤认定申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工伤认定申报材料包括:
1.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申请;
2.证人证言、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受伤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5.其他要求的申报材料。
三、工伤死亡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死亡赔偿需要的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即死亡证明;亲属身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领取范围有哪些?

2. 谁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有权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人有: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五、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4.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什么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5. 哪些人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领取人是死者的直系亲属,工亡补助金应属于工亡职工近亲属共同所有,但是工亡补助金不属于遗产,因此一般仅参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分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哪些人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6.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什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第5条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一、重伤赔偿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第五条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第六条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第七条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第八条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9月23日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同时废止。
二、工伤赔偿协议书如何写
工伤理赔协议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信息、工伤事故的情况、造成的伤害情况、医疗救治情况、伤残鉴定情况、工伤赔偿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

7.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谁支付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离职时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离职时候由企业支付。如果单位没缴纳工伤保险,那就完全由用人单位支付了。
一、工伤认定能离职吗
工伤鉴定下来了能办离职。法律上规定,劳动者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建筑工地受伤赔偿标准
建筑工地受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赔偿;
4、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5、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一、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二、认定工伤的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十级工伤两年没离职有没有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10级2年后离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谁支付

8.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什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指的是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上班意外死亡应该怎样处理
上班意外死亡其近亲属可要求索赔:
1、其近亲属可要求索赔,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工伤死亡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到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材料如下:
1、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表;
2、工伤认定申请表1份;
3、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
4、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
5、首次就医病历及诊断书等有关材料;
6、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二、工地工人死亡赔偿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三、企业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如果企业退休职工是因工伤死亡,则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