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的分类方式

2024-05-17 16:44

1. 企业债的分类方式

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和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诣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返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通俗可以理解一个企业的负债。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企业债的分类方式

2. 企业债可以细分为

法律分析: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我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2、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让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蚩尤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蚩尤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法律依据:《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第六条 企业债券的票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企业的名称、住所;
(二)企业债券的面额;
(三)企业债券的利率;
(四)还本期限和方式;
(五)利息的支付方式;
(六)企业债券发行日期和编号;
(七)企业的印记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章;
(八)审批机关批准发行的文号、日期。
第七条 企业债券持有人有权按照约定期限取得利息、收回本金,但是无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第八条 企业债券持有人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企业债券可以转让、抵押和继承。

3. 企业债券的债券分类

中国发行企业债券始于1983年,主要有地方企业债券、重点企业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和企业短期融资券等。地方企业债券,是由中国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重点企业债券,是由电力、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等部门国家重点企业向企业、事业单位发行的债券;附息票企业债券,是附有息票,期限为5年左右的中期债券;利随本清的存单式企业债券,是平价发行,期限为1~5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各地企业发行的大多为这种债券;产品配额企业债券,是由发行企业以本企业产品等价支付利息,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券;企业短期融资券,是期限为3~9个月的短期债券,面向社会发行,以缓和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情况。企业债券发行后可以转让。具体分类企业债券按不同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1)按照期限划分,企业债券有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根据中国企业债券的期限划分,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2)按是否记名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者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到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3)按债券有无担保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其中,抵押债券是指以不动产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质押债券是指以其有价证券作为担保品所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划分,企业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企业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让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退还企业债券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企业发行的股票;有认股权证的债券持有者,可凭认股权证购买所约定的公司的股票;可退还的企业债券,在规定的期限内可以退还。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债券,即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7)按发行方式分类,企业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企业债券的债券分类

4. 公司债券的详细分类

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①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②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
①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②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①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②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忖息的公司债券。
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
①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②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③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④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元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
①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②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
一、无担保债权是什么
无担保债券指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单靠发行公司的信誉而发行的债券,又称信用债券。与有担保债券相比,无担保债券的持有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因而往往要求较高的利率。
发行可赎回公司债券,是为了能够更灵活地运用资金。预期在未来以低于原发行债券的利率筹措资金。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购入可赎回债券可使其提前得到现金。提前赎回债券时,应将上次付息日至提前赎回日期的利息费用确认入账,提前赎回的公司债券及其溢价工折价应予以冲销,因提前赎回而产生的损益须予以确认。

5. 债的分类

债的分类
一、

1、按份之债债的一方主体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债权或负担债务的债
2、连带之债多数人之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二、
1、简单之债债的标的是单一的,当事人只能以该种标的履行的债选
2、择之债债的标的是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选择其一来履行的债
三、
1、单一之债债的双方主体各为一人的债,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比较简单
2、多数人之债债的双方主体均为二人以上的或者一方为一人,而另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四、
1、主债指能够独立存在,不以他债为前提的债
2、从债不能独立存在而须以主债存在为成立前提的债
五、
1、特定之债以依当事人的意思具体指定的物即特定物为标的的债
2、种类之债以不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六、
1、财物之债指债务人须给付金钱或实物的
2、债劳务之债债务人须提供劳务的债,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能由第三人履行

债的分类

6. 企业债券的种类有哪些

1.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
短期企业债券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
2.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
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和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要在债券上签名。同时还要在发行公司登记,那么它就称为记名企业债券,反之称为不记名企业债券。
3.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信用债券指仅凭筹资人的信用发行的、没有担保的债券,信用债券只适用于信用等级高的债券发行人。担保债券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发行的债券。保证债券是指由第三者担保偿还本息的债券。
4.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
如果企业在债券到期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
就称为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企业债券。
5、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指在偿还期内利率固定不变的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指票面利率随市场利率定期变动的债券;累进利率债券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利率累进的债券。
6.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指债券发行人给予债券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有认股权证的企业债券、可返还企业债券等。反之,债券持有人没有上述选择权的就是不附有选择权的企业债券。
7.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

7. 企业债的区别


企业债的区别

8. 债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1、法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债,包括侵权行为制作、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缔约过失之债、拾得遗失物之债。2、意定之债,指依据法律行为发生的债,包括合同之债、单方行为所生之债(如悬赏广告、捐助行为)、多方行为所生之债(设立公司协议所生之债)。二、劳务之债与财务之债1、劳务之债,指债权人须提供一定劳务来履行债务的债,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表演合同、授课合同等。劳务之债有标的,但是没有标的物。2、财物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一定的财产来履行债务的债,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侵权损害赔偿之债。财物之债由标的也有标的物。三、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1、种类之债,指给付的标的物仅以种类与数量指示的债,即以种类物为标的物的债。种类物是具有相同品质、可用相同的物替代的物。2、特定之债,指给付的标的物为特定物的债。特定物包括:(1)独一无二的物,如某栋房子,某一块土地,《海贼王》的手稿;(2)原本为种类物,经行为人制定后变成特定物;如甲在乙的牛棚里选了初生牛犊一头,约定乙饲养6个月后给甲,这头牛犊原本是种类物,被甲制定后就变成特定物了。四、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1、简单之债,指仅有一个标的的债。例如,甲和乙约定“甲向乙出售50头羊和10头牛。”这是简单之债,因为虽然标的物有很多歌,但是标的只有一个。2、选择之债,指债的标的有很多个,只能就其中之一为给付,可选择履行的债。选择之债一经确定其给付,转化为简单之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__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