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2024-05-18 21:29

1. 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增值税: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产品过期报废,并不属于增值税所称“非正常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财税〔2016〕36号等文件,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产品过期报废,不属于“管理不善”导致的损失,不在上述“非正常损失”界定范围之内,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否需要专项申报扣除存在争议

过期报废的税务会计处理要怎么做

2. 产品报废如何做税务处理?求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企业生产不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同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内部证据如会计凭证、资产盘点表、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及核批说明等。

3. 企业全部报废的生产产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相关规定,存货发生盘亏或毁损,应作为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经批准后,根据造成损失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款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2、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转出。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税务管理方式可分为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和须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下列资产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存货发生的资产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六)其他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不需经税务机关审批的其他资产损失。
  上述以外的资产损失,属于需经税务机关审批后才能扣除的资产损失。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凡无法准确辨别是否属于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
  第二十一条规定,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五)残值情况说明;
  (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报废的产品不属于可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该损失应按
国税发[2009]88号
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经主管税务审核判定该报废产品是否为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要做进项税额转出),经审批后才可税前扣除。

企业全部报废的生产产品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4. 过期产品税务处理程序

到底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呢?1
、过期产品的增值税处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企业产品过了保质期没有售出,不属于自然灾害损失,也不属于管理不善的损失,因此,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中,对货物因超过保质期而变质的税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如《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函〔
2006
〕
113
号)规定,有保质期的货物因过期报废而造成的损失,除责任事故以外,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云南省也曾以云国税增字〔
1996
〕
3
号文作过类似规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该制药企业对其超过保质期应毁销的已售或库存的药品,不同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
、过期产品所得税处理:按规定办理专项申报手续可税前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再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可见,企业产品过保质期,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因产品过期发生的存货报废损失,按规定办理专项申报手续后才可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为了避免报废而做专项申报扣除,建议企业在产品快到期以前,进行降价销售,有损失的,企业所得税方面只需清单申报扣除,手续简便。

5. 企业报废产品的原材料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问】我是一家生产加工型企业,我公司每月生产的产品有7%左右不合格,每月比较均衡,请问,这部分报废产品的原材料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报废的产品需要税务部门做认定才能在所税税前扣除吗?【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
(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在增值税处理方面,由于贵公司生产不合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又依财税[2009]57号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条,本通知所称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贵公司所发生的上述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报废产品的原材料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 产品因过期而报废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到底该如何进行增值税和所得税处理呢?1 、过期产品的增值税处理: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为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包括自然灾害损失、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窃、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其他非正常损失。企业产品过了保质期没有售出,不属于自然灾害损失,也不属于管理不善的损失,因此,不属于非正常损失。很多地方税务部门在具体执行中,对货物因超过保质期而变质的税务处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如《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青国税函〔 2006 〕 113 号)规定,有保质期的货物因过期报废而造成的损失,除责任事故以外,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非正常损失,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云南省也曾以云国税增字〔 1996 〕 3 号文作过类似规定。因此,根据上述规定,该制药企业对其超过保质期应毁销的已售或库存的药品,不同于“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 、过期产品所得税处理:按规定办理专项申报手续可税前扣除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按其申报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分为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其中,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可按会计核算科目进行归类、汇总,然后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应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再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可见,企业产品过保质期,不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企业因产品过期发生的存货报废损失,按规定办理专项申报手续后才可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存货报废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一)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二)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三)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四)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为了避免报废而做专项申报扣除,建议企业在产品快到期以前,进行降价销售,有损失的,企业所得税方面只需清单申报扣除,手续简便。

7. 产品因过期而报废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产品因过期而报废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产品过期报废,并不属于增值税所称“非正常损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这就是关于您问题的相关法律。

产品因过期而报废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8. 产品已经过期要报废怎么描述

描述有很多,比如:1、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修复费用过大,不经济的;
	             2、因设备陈旧,技术性能低,无利用、改造价值的;
	             3、因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拆除,且无利用价值的;
	             4、因能耗过大、配件消耗过大,继续使用得不偿失的;
	             5、环境污染超过标准,且无法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6、国家明令淘汰的。
   呵呵,手工,不容易噢,楼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