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

2024-05-18 23:20

1.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所以应该取得外省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

扩展资料
报税注意事项:
1、税种登记的初始核对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税种登记为“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税种登记为“营改增增值税”。如果税种登记不完整或者错误,将无法进行正确申报。
特别提醒:企业如果发生临时性非主要业务税种的业务活动、又无法正常开具相应发票或者进行纳税申报的,需与主管办税服务厅进行联系,核实税种登记情况,是否存在税种登记不完整情况。  
2、即征即退税备案  
有按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才能进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申报。   
3、差额征税备案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即原来所称的差额征税,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必须在首次申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没有备案将无法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独立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

2.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

一、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1、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需要申报相应税款的,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所得税不是自行申报,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实质上,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代理的法律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代理人。总公司授权了分公司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事先审查其授权委托书,看看总公司是否有授权,授权的范围又包不包括你们合同相议的。为了谨慎起见,也可以要求分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公章。如果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相对人没有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事后才知道总公司并没有授权或者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超过了授权范围,合同也不会沦为无效合同,而是效力待定合同,可以请求总公司追认,得到总公司追认后效力待定的合同就变为有效合同,相反,合同无效。在合同被总公司追认前,善意的合同相对人可以通知撤销。

3.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报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需要申报相应税款的(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所得税不是自行申报,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

4.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

法律分析:需要报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需要申报相应税款的(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所得税不是自行申报,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五十条 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五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5.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报税

法律分析:具体方式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除了企业所得税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之外,其余的的税款在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如何报税

6. 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需要报税吗?

法律分析:
需要报税。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是需要申报相应税款的(包括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是所得税不是自行申报,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7.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么报税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的方式:
1、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报税一般纳入总公司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汇总申报缴纳;
2、其余的税款在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一、设立分公司是否可独立核算?
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
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你公司跨地区设立了总分机构,所得税应当适用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公司按比例当地预交。
3.基于所得税汇总缴纳,你们肯定要汇总整个公司的报表,但是同时也要分开核算,能够区分分公司的收入,工资,资产(建议做总公司下面的部门核算单位)。
4.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你们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
5.总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分录建议做管理费用的内部冲销,或者挂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总公司最好不要确定收入,否则又要多交一道流转税。
二、办事处与分公司有哪些不同?
分公司与办事处区别: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办事处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其他。
三、不交个人所得税算违法吗?
违法。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这种处罚是行政处罚,违法程度没有达到犯罪不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由税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
公民的工资收入达到法定的纳税标准,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收,并按照法定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都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重点纳税人,他们取得的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税款,或者没有足额扣缴税款,个人又没有申报义务的话,就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缴未缴税款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税法的执行力和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怎么报税

8.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报税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具体根据总公司要求确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法人税制,对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分公司的收入、成本均应汇总至总部,由总部统一计算出应缴的企业所得税,总部对其中50%的部分在各分公司间进行分配实施就地预缴。所以应该取得外省总部税务机关出具的分配表,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缴税。

扩展资料
报税注意事项:
1、税种登记的初始核对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应税货物”、“应税劳务”的税种登记为“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税种登记为“营改增增值税”。如果税种登记不完整或者错误,将无法进行正确申报。
特别提醒:企业如果发生临时性非主要业务税种的业务活动、又无法正常开具相应发票或者进行纳税申报的,需与主管办税服务厅进行联系,核实税种登记情况,是否存在税种登记不完整情况。 
2、即征即退税备案 
有按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必须到国税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才能进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申报。  
3、差额征税备案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即原来所称的差额征税,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的情形),必须在首次申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收优惠政策备案,没有备案将无法申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独立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