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

2024-05-16 23:39

1. 什么是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

法律分析:质押物主要指的是欠债的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财产或者现金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财产或者现金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或者现金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什么是质押贷款中的质押物

2. 哪些东西可以做为质押贷款的抵押物

很多企业的财产都可以作为抵押物用来抵押贷款,具体总结为以下几种: 1、首先当然是企业的房产和地产,如厂房、有产权的土地等。这类不动产也是贷款机构最容易接受的抵押物。 2、企业的设备、交通工具等。比如说动力设备、工作机器、科研仪器等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可以是车辆、运输设备等。 3、企业的流动资产。比如说燃料、商品、提单等。 4、企业的有价证券。比如企业依法拥有的国库券、金融债券、银行本票、公司股票等有价证券。 5、企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这类抵押物通常是用来质押贷款比较多

3. 质押贷款条件以及质押物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急需用钱的时候,那么 贷款 无疑是最好的选择,目前市面上贷款的类型非常的多,其中质押贷款就是其中的一种;所谓的质押贷款也就是以借款人或者是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是权利为质押物来获取贷款。那么对于质押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呢?以及质押物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质押贷款条件:
 
 1、首先是必须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来核准注册,并且需要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以及年检手续的企业事业法人;
 
 2、对于产品需要有一定的市场,对于经营需要有效益,不得占用以及挪用信贷的资金,需要保持个人信用。
 
 3、对于贷款需要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对于已经到期的贷款需要已经偿清。
 
 4、对于贷款还未偿清的那么需要在银行做银行所认可的清偿计划。
 
 5、对于银行对于企业的信用评估标准需要达到A级以上。
 
 6、在所贷款的银行开设有基本的结算账号。
 
 7、除了国务院的规定外,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对于外股权益投资累计金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质押物的条件:
 
 1、以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物的:借款人本人名下、在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整存整取定期存单(折)和存本取息存款或兴业卡上未到期 定期存款 ;与贷款经办行同城、银行认可的“低风险银行”金融机构签发的未到期人民币定期存单。
 
 2、以凭证式国债作为质物的:仅限于借款人本人名下的、在银行认购的凭证式国债。
 
 3、以保单权利作为质物的:由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保险公司签发,可随时退保、变现,质押时即可预见保险利益存在,即具有现金价值、属于储金性质或投资分红性质的保单。

质押贷款条件以及质押物的条件是什么

4. 哪些抵押物可以作为质押物

可以作质押物的东西有: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3、权利质押。包括汇票、本票、存单;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股份、股票等。【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5.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标的物是

抵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质押担保的标的物如下:(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的标的物是

6.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一些

1、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物会转移占有。3、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需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7.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1、抵押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质押物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转移占有;质押物会转移占有。
3、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的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借款人需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8.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区别有哪些

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范围不同,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如房屋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交通工具、国有土地使用权等,但是质押物只能是动产,或者权利质押;抵押物并不因抵押而转移占有;但是质押物必须转移占有,由质权人占有。同一抵押物上可以设置多个抵押权,但是质押物上只能设置一个质押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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