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区移民指的是什么

2024-05-19 00:39

1. 库区移民指的是什么

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政策:
  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3、《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

库区移民指的是什么

2. “库区移民”指的是什么?

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相关政策:
  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3、《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移﹝2012﹞77号)。

3. 库区移民什么意思

库区移民即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库区移民原则:
1、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2、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3、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4、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5、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库区移民什么意思

4. 什么是水库移民?

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

5. 什么叫库区移民环境容量

移民环境容量
释义:指移民安置区在保证自然生态向良性循环演变,并保证一定的环境质量和生态系统不受危害的前提条件下,环境系统或其中某一要素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及其经济所能供养和吸收的移民人口数量。

什么叫库区移民环境容量

6. 水库移民是什么意思

水库移民也即水工程移民,是居住地由于水利工程的需要,必须根据政府安排搬迁到他处的群众,也叫库区移民。国家对此有一系列的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期配套政策等措施来保障水工程移民的顺利开展和可持续发展。

7. 库区移民子女?

新华网重庆5月29日电 为感谢三峡库区移民在大坝建设中作出的牺牲,重庆市将对库区参加中考、高考的移民子女给予特招或加分的特殊照顾。 

重庆市教委中招办介绍,2006年,重庆市属重点中学向三峡库区19个区县参加中考的学生投放270个指令性计划指标。区县根据学生志愿、综合素质等条件,本着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库区学生,由市属重点中学择优预录。重庆市招办主任李化德介绍,重庆市历年对库区移民子女高考给予特殊照顾,2006年,库区移民子女在高考中可以享受加5分的招生政策。过去的政策

库区移民子女?

8. 什么是库区移民

  库区移民一般指受新修建的水利工程影响,因为库区水位上涨,需要被水位淹到的居民搬离原住地,这些需要迁移的居民就是库区移民。
  我国库区移民目前主要指三峡库区移民。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第126号令,《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正式施行。
  随着三峡工程进入正式施工准备阶段,库区移民将开始有计划的实施搬迁。
  根据三峡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三峡水库到第14年(2006年),水库开始按初期蓄水位156米运行;至第17年(2009年),枢纽工程全部建成。水库坝前蓄水位175米,汛期20年一遇设计洪水回水末端在巴县木洞镇的弹子田,淹没范围涉及湖北、四川两省20个县(市、区)。汛后11月份5年一遇设计来水回水末端在江津市羊角滩,淹没涉及重庆市区及江津市部份河滩地。据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会)会同川鄂两省各级地方政府。于1991年底至1992年6月调查复核,主要受淹实物指标(含秭归县茅坪防护区实物指标)为:直接受淹人口(指房屋被淹的人口,以下同)84.62万人,淹没耕地25.73万亩、园地11.02万亩、河滩地5.8万亩,受淹城镇(城市、县城)13个、集镇114个,受淹工矿企业1599家,以及淹没区的各类专业设施。根据淹没性质,需进行水库淹没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的县(市、区)有:湖北省的宜昌县、秭归县、兴山县、巴东县,四川省的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开县、天城区、龙宝区、五桥区、忠县、石柱县、丰都县、涪陵市、武隆县、长寿县、江北县、巴县;需提出淹没处理规划的有重庆市区、江津市。
  从这些受淹地区迁徙到全国各地的人,也称为(三峡)库区移民。
  类似的还有1956年,三门峡工程移民,从这里迁徙到全国各地的人被称为库区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