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024-05-18 15:52

1.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参保,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合理分担。在职期间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计算: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个人按工资总额的2%共同缴纳,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记入其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具体比例是: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0.8%划入个人帐户;2、41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的1.5%划入个人帐户。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和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就医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住院不分病种。职工连续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满2年的,在该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参保时间(含视同缴费年限)二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就医的医疗费用,达到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职工基本医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8万,大病补充医疗保险15万。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800元—600元,支付比例在85%-90%,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至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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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2.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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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您好!
您好!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退休人员建立的终身医疗专用帐户,用于记载、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人的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实行社会保障卡(1C卡)管理,由职工、退休人员支配使用。

3.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结算机构为每一个参保人员建立的医疗保险帐户,用于记录、储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划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资金不足支付时,本人用现金支付。个人帐户中的资金节余归己,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个人帐户予以注销,资金余额(含利息)按规定继承。2.个人帐户资金如何构成?个人帐户由下列资金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
三、个人帐户利息收入。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是多少?国务院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4.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不缴或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怎么处理?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应当认真履行缴费义务,不缴纳或欠缴医疗保险费时,职工个人帐户资金停止计入。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以继续使用。5.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哪些费用?供参保人员专项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费用中个人应当承担的部分。6.个人帐户的结余资金可否继续使用?可以继续使用。7.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怎么转移?职工在统筹地区范围内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8.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个人帐户怎么结算?参保人员调离统筹地区范围或出国(出境)定居时,交回《社会保障卡》以后,其个人帐户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9.驻外地工作人员、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如何发放?个人帐户资金按年结算,由参保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发给本人。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4.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省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依照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身的个人帐户。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转记入个人帐户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省医疗保障管理中心依照国家标准《公民身份号码》,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身的个人帐户。
2、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来源为: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转记入个人帐户的部分和个人帐户资金的利息。
3、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具体比例为: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额的1%划入;
(2)41周岁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划入;
(3)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养老金的5%划入,划入退休人员个人帐户的月金额低于35元的,按35元划入。
4、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参保人员所有,只能用于本人医疗费支出,可以结转使用,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5、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其个人帐户随之转移。
6、参保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余额可依法继承;没有合法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结余资金划归统筹基金。
参见:《关于同意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批复》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补助资金
为了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启动阶段存在的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积累少,患病后支付门诊费用困难,在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启动阶段,除按《福建省省、部属驻榕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闽政[2000]第2号)划入个人帐户的资金外,再安排一部分个人帐户补助资金,按照省、部属驻榕单位参保人员不同年龄段一次性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
1、2001年具体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的补助资金:
(1)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参保人员按人均300元划入;
(2)41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按人均430元划入;
(3)退休人员按人均550元划入。
2、个人帐户补助资金的来源: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依照公务员序列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个人帐户补助资金,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中列支。
(2)其他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帐户补助资金,可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中列支。
参见:《福建省劳动者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省、部属驻榕单位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补助资金的安排意见》。

5. 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扣除划入个人账户部分后剩余的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即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为了通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社会群体间的互助共济来分担疾病风险,解决职工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以体现社会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减轻企业的社会负担。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是参保职工的个人医疗资金账户。个人账户资金来源于三部分:一是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二是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比例划转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三是个人账户的利息。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结构等因素确定。职工年龄越大,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最高划人比例划人,同时按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单位缴费中再划入其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专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可以继承,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不包括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或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医疗机构或药危在结算费用时,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从个人账户中划取,个人账户不够划取时,差额部分向您收取现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使用范围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急)诊医疗费(不包括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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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

6.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介绍

个人帐户主要是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所构成。其中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根据参保人员的实际情况结转使用和继承。

7. 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参保人员调离本地,个人医疗帐户资金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将个人帐户结存额退还本人,同时注销个人帐户。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存个人帐户卡,发生损坏,需更换新卡的,成本费由个人承担。个人帐户卡丢失的,应及时持有关证件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单位挂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封存该帐户。30日内查找不到的,应自费办理新卡。挂失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部分由职工个人现金支付。在办理挂失手续之前,个人帐户卡被冒用的,损失由参保人自负。参保人凭卡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人员应认真核验,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

社会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

8.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 商业医疗报销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与住院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