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担保贷款?

2024-05-17 01:43

1. 什么是基金担保贷款?

  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是指专户储存于经办银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担保机构为借款人贷款向经办银行提供担保的基金。
  还有一种是保证基。保证基金是一种集体投资计划,保证在指定日期让投资者收取预先订定的金额。保证的金额可包括本金的若干百分率。部分保证基金更会提供高于本金的额外回报率保证。

什么是基金担保贷款?

2. 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项目银行会要求担保公司提供什么材料?会涉及到担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吗?

1、需要的材料。
基础资料、财务资料、业务资料。这些其实在银行同担保公司进行合作签订框架协议的时候,都应该要提供。只是具体业务,仍需要最新的材料提供。
2、商业秘密。
是的。担保公司财务资料是商业秘密。担保公司业务资料,如对外担保余额,对外担保明细,这个也是商业秘密。对外担保明细,中含有客户名称,被竞争对手获取后,可能会被挖客户。

3. 担保公司用保证金担保的企业贷款银行对保证金有质权吗

丧失了司法实践中,银行的客户(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如果作为其他基础合同的债务人而与其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纠纷,并导致诉讼,该债权人在诉讼中所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之一,就是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查封或扣押债务人的资产,其中包括作为债务人的银行客户在银行的存款,自然也包括保证金账户内的各类保证金。因为这些保证金账号都能通过银行会计系统进行查询得到,人民法院冻结非常方便。在诉讼保全阶段,法院的一般做法是持工作证并提供《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要求商业银行将该保证金账户内资金进行冻结,以保障将来法院判决书的执行;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执行程序,法院还可能直接将该保证金作为执行资产扣划至人民法院的账号内,当然也可以先冻结。由于商业银行具体业务中,保证金账号的开立、使用,保证金合同的内容、是否签订都不尽相同,裁判文书网上,法院对于各个具体案例中银行对保证金账户内资金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判结果并不一致。如今,许多投资担保公司,在贷后管理和贷款风险化解方面的规范和高效运营,获得了银行充分信任,一些合作银行把贷后催收、贷款资产处置外包给担保公司,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合作效果。担保公司以前归类为准金融类机构,如今属于非金融机构,而银行是属于纯金融行业,两者形式上类似,功能上都能够为企业融资,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做的就是银行不

担保公司用保证金担保的企业贷款银行对保证金有质权吗

4. 关于一些银行贷款担保的疑问

担保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公司担保是用公司的资产作担保。个人担保是用个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你姑父还不上,你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银行可以要求你爸还款,直至还清为止,这当然会连累你爸的家庭。如果你姑父贷款程序、手续完备,提供贷款资料真实,你爸所承担的只是民事责任;如果你姑父的公司在贷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如骗贷,提供虚假信息等),而你爸又参于并知情,这可能就涉嫌刑事犯罪了。

仅供参考

5. 银行是否对贷款方交给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有监管的责任?

银行收取保证金此行为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们完全可以起诉要求银行返还当初的保证金,至于银行的损失时由于其违法造成的后果,理应由他们向担保公司通过法院主张权益。

违反了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我国《贷款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借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提取和使用全部贷款。而金融机构实行贷款预收保证金制度,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贷款总额减少,不能满足借款人急需资金的需要,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第8条明确规定:“严禁各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存、贷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以及贷款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加收手续费、咨询费等名目变相提高存贷利率。”预收贷款保证金正是一种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 
《贷款通则》第4条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借贷行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银行为加强贷款管理,预防贷款风险而单方规定了预收贷款保证金制度,不论借款人是否愿意都强迫其接受并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造成了不公平、不合理的结果,这显然违背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尽管金融机构认为,借款人只要到本机构贷款,该条款就必然成为贷款合同条款,但依据《民法通则》及《贷款通则》的规定,该条款显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银行是否对贷款方交给担保公司的保证金有监管的责任?

6. 担保公司要求我往卡里存入贷款金的百分之十的金额.说是让银行用于对贷款人的以后的还款能力作为验证。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是诈骗,你往你卡里存钱,存多少,骗子怎么知道?骗子无外乎就是要求你先转给他们,看看你的还款能力,然后,你的钱呢?骗子不但骗这个钱,还会让你交更多的费用,不交,前面的钱就被骗了,交了,被骗的更多,仅此而已!就是这么低级的诈骗!

【百度反诈骗联盟团队】特别提醒:

请警惕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虚假贷款和办理大额信用卡信息的骗局!网上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类公司发布的所有只凭身份证就可以贷款或者办理信 用卡的信息都是低级骗局,无论公司是否注册备案,都不要相信,骗子先骗你签订传真合同,并按捺手印,然后会一步步骗取你先办理保险、支付首月利息、缴纳履约费、保证金、担保费、放款费、公证费、征信费、抵押金、开卡费等等,还会以你银行流水不足、查验你的还款能力或者是验资为名,要求你将自己账户上所有的资金打至骗子的账户,甚至要求你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一定的现金,然后绑定骗子的手机号码等低级诈骗手段,殊不知这种手段会骗光你账户上所有的钱,如果你不按骗子的要求交纳费用,骗子会以你已经和他们签了合同为名,威胁要把你拉入黑名单、并威胁起诉你违约、赔偿巨额违约金等等,这实为低级的诈骗手段和典型诈骗!

请永远记住,凡是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你先支付任何费用的,都是绝对的诈骗,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先给其他人汇款、转账以及缴纳任何费用,以免被骗!更不要相信骗子的任何威胁,由于对方涉嫌诈骗,所以,和骗子签的合约没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不存在违约之说,骗子威胁到法院起诉赔偿违约金的低级诈骗手段更是纯属无稽之谈,无需任何担心。 

所以,特此提醒广大网友,小额贷款公司是不能跨区放贷的,办理信用卡请到正规银行,不要相信网上各种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小额贷公司发布的此类贷款或者办卡信息,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这类公司基本都是骗子公司!如果被骗,无论金额大小,都请选择报警!如此猖狂诈骗,还请各地公安机关大力打击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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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融资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担保保证金具有优先受偿性吗?

  判定保证金账户内的存款是否具备质押担保的性质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以
  下简称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关于金钱作为质押物的规定来判断。根据担保法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金钱设定动产质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将金钱以特户、
  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二是该金钱已经移交债权人实际占有;三是双方之间的质押合同依法成立。
  首先,保证金账户中的存款是否已经特定化。货币资金的特定化是指实质的特定化,而非形式上的特定化。本案中,乙担保公司在甲银行开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甲银行对其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在保证金账户余额不足最低额时,乙担保公司还应及时补足,甲银行对保证金账户采取的此种管理形式,已经限制了保证金账户中资金的流通功能,因而能够认定乙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的存款已经特定化。
  其次,乙担保公司是否已将保证金移交甲银行实际占有。判断保证金是否已经移交债权人实际占有,应根据该保证金是否为债权人实际控制来判断。本案中,甲银行与乙担保公司约定该保证金存款账户,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甲银行在实际操作中也是设立专门的保证金账户进行日常的管理,就此而言,保证金账户的占有控制权已经交由甲银行,即乙担保公司已将保证金交由甲银行实际占有。
  最后,双方之间的质押担保合同是否已经依法成立。

融资担保公司在银行的担保保证金具有优先受偿性吗?

8. 企业需要贷款,找到担保公司,担保公司需要企业提供反担保,请问企业既然有担保物为什么不直接找银行?

银行给企业放贷,并不是看你有多少担保物,而且首先看重企业的发展前景,只是现在金融环境加企业主素质等方面的问题,银行要求抵押物,如果金额太大,或者企业不是很好,银行还会要求担保公司介入。
担保公司作用:1.放大贷款额度。比如某企业拿1千万的房子去银行贷款,银行一般只做5到6折,就是你只能贷到5到6百万,而通过担保公司,可以贷到1千万甚至更多。
2.银行通过担保公司降低风险,同个例子,银行打5折贷给你500万,虽然有一千万的房子抵押,但是银行要负责后续的处置问题,起诉,查封房产等等,费时费力。通过担保公司,企业不还,担保公司代偿,银行不用花太大精力。后续问题是担保公司处理了。
3.担保公司方式更灵活,银行只认房产,土地等抵押方式,担保公司汽车,机器设备,股权等都可以作为反担保方式,给企业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楼上说的80%责任,不准确,代偿比例是银行和担保公司协商的,现在基本都是100%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