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会被追回吗

2024-05-11 19:55

1. 失业补助金会被追回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渎职造成失业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补助金会被追回吗

2. 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以补缴社保吗?


3.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当你实现再就业以后,你的新工作单位给你实现了社保待遇以后这样的话那你的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就会同步被停止,因为你需要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到自己的企业单位来,然后这样的话,通过就业部门就可以发现你的社保已经正常参保了,所以说这个时候就会相应的停止你失业金待遇。【摘要】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提问】
如果多领取了失业金就会被要求退回,最为典型的现象是,职员在再次被单位聘用了,但银行卡依旧收到失业金,此时就需要将再次就职期间收到的失业金给退回去。如果失业期间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情形,收到了失业金,也是需要退回的。【回答】
如果,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这是由于再次就业就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了。【回答】
【提问】
我现在是这个状况【提问】
可以办理【回答】
停止失业补助金【回答】
就是说,我申请失业金领取期间那个月,在失业期间找到了工作,然后呢新单位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 期间就给我买了社保【提问】
停止失业补助金?这个程序,依然还是会让我把失业期间第一次申请到账户的金额退回去吗?【提问】
当你实现再就业以后,你的新工作单位给你实现了社保待遇以后这样的话那你的失业金待遇的领取就会同步被停止,因为你需要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到自己的企业单位来,然后这样的话,通过就业部门就可以发现你的社保已经正常参保了,所以说这个时候就会相应的停止你失业金待遇。【回答】
不需要退【回答】
【问一问自定义消息】【回答】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4. 领了失业补助金还能补社保吗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失业补助并不与社保缴纳相互冲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5. 失业保险金领成了失业补助金怎么办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因此,我们参保失业人员不用担心,即使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参保失业,最起码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有了这笔6个月补助,我们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渡过眼前难关。最后建议,符合条件申请的,可以线上申请失业金,通过系统核查+部门协查,再加上个人承诺,零差错领取失业金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成了失业补助金怎么办

6.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法律分析:如果找到工作还继续领取失业金必须要还回去的。隐瞒丧失领取条件的事实,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属于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超过1万元,或虽未达到1万元但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的,将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7.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法律分析:如果是要交领取失业补助金当月的社保,那就要终止失业补助金申领,退回失业补助金。如果不想退,那就办理停止申领失业补助金,下个月就能正常办理社保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8. 失业补助金被要求退回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这是由于再次就业就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了。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到所辖社区办理失业证明,然后再带上失业证明、身份证、两寸免冠照片、解除劳动合同书等材料到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