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国家助学金?

2024-05-06 09:36

1.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贫困生每学年可领助学金1500元。
2、最低得有1000,最高3000,都是分两个学期发放。但是每一年的暑假开学前要把自己的个人证明交于学校进行评定!
3、一年1500元,这一应该是第二档的。高中生的补助金一年一评,分三个档次,一档1000元,二档1500元,三档2000元,半年一发,一次一半。可能地区不一样,情况不一样。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

2.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问题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条件与流程
 
一、资助范围与条件
资助范围:
高中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公办普通高中潞城一中、潞城四中在招生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包含择校生、复读生。受助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同一学年已享受普通高中品学兼优并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或公益彩票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上述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认定为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
(一)父母双方或一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有固定经济来源的;
(二)有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高消费行为的;
(三)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四)学校有住宿条件,但在校外租房的;
有以下行为或表现的,停止高中助学金的资助:
(一)在校期间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高中未毕业,但终止了学业的;
(三)弄虚作假,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四)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
二、资助申请与认定
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年度已经享受资助的学生,下年度需要继续资助的,须重新申请和认定。学校根据本校的受助名额,按照科室职能分工,认真、负责地完成认定工作。认定程序如下:
1、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要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
2、提供证明
申请人在提出申请的同时,必须向所在学校提供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品质状况等方面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3、科室初审
学校相关科室根据需要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多种方式联系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有关机构和单位,对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或对申请人进行家庭访问,依据本校提出申请学生情况综合排队(不得按班平均使用),提出本学年本校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并报学校资助领导组审核。
 4、张榜公示
学校资助领导组要认真审核科室申报的初步评审结果。学校资助领导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提出质疑。学校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学校负责汇总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受助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建立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档案,并报教育局备案。
三、资金来源与发放
高中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助学金主要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次使用,设1000元、1500元、2000元三个档次。
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3. 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什么?

助学金是对于在合格的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关于助学金的其他规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高中国家助学金是什么?

4. 高中有助学金吗?

助学金是对于在合格的上学的学生支付学校开销方面提供的财务支援。
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关于助学金的其他规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5. 高中困难补助算国家助学金吗?

建档立卡户,
高中拿了补助,
这个不算是国家助学金。
具体可询问学校教务处,
最直接的是问你的班主任。

高中困难补助算国家助学金吗?

6. 高中生可不可以向银行申请助学金

可以

 
 
一、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并已建立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生档案的在校1-3年级学生。
(二)资助比例:
全区资助面积约占全区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
1.城市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15%;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待遇县)、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待遇县)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40%;其他县(市、区)农村地区普通高中,学生资助面约为30%。
3.自治区举办的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范围。
(三)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各校在具体执行中分两档评定,一等国家助学助金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助金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
(四)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及发放:
1.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于9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国家助学金申请,并递交《广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建议名单,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高中资助卡上。

7. 初中生如何在学校享受国家救助金?

08年,中考落榜,没能考上理想的高中,整日在家无所事事。除了上学,还真不知该怎么办。在这时,我的中学班主任张老师找到我说让我上中专,我也觉得很不错,但是高昂的学费却让我犹豫不决。妈妈应该不会同意的,老师说,对于农村学生上中专,国家会发放助学金,以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听了老师的一番话,我最终下定决心,说服了爸爸妈妈,来到了将改变我一生的中职学校——阜阳工商贸易学校。

在来学校上学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连同学费已经花了家里近3000元钱,由于父母工作不理想,家里已快拿不出我下下月的生活费了,考虑着让不让我继续上学时,国家助学金及时的发了下来,让我乃至上千名的中职生得以继续留在这光明宽敞又舒适的教室,在发放助学金卡的大会上,我的心无比激动,可以继续上学是多么令人激动的事呀!我想,不只是我,估计所有受到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应该是这样的心情吧。在今年这么多事的时间里,党和国家依然没有忘记我们,时时刻刻想着我们,助学金时时刻刻陪伴着我们,我们应该为这样的一个国家而感到荣幸和自豪。

在助学金陪伴的时间里,让我们努力学习、奋力向上吧!要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一直陪伴着我们的助学金。助学金为了贫寒学子的生活无忧提供了保证,助学金是实实在在的,变成了贫寒学子们最需要的棉衣、午餐,但这却不仅仅只是一件御寒的棉衣、一餐营养的午餐,更是国家对贫寒学子的惦念和关怀。因为有了别人的惦念,他们心里有了依靠,因为有了关怀,他们才更加坚强。

在2009年这个金融危机的时刻,国家助学金能够又一次发放在我们的手中,此时此刻我非常的激动,对于我们这些贫困的农村人而言,可以说是雪中送炭,给予我们心中慰藉。同时也解决了我们生活中的困难,能更好的使我们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技术。

生活是残酷的,生活是不平等的,走向美好理想的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但是,那些贫寒学子们已经不再惧怕,不再寒冷——国家助学金为贫寒学子在黑暗中的拼搏点燃了明灯,让飘满飞雪的冬天不再寒冷,让营养的午餐前不再驻足徘徊,让迈往明天的脚步更加的矫健

初中生如何在学校享受国家救助金?

8.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办法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第三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四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份资助面。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第六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第八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第九条 每年5月底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及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8月底前,地方财政、教育部门和中央主管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逐级下达到所属普通高中。第十条 各普通高中要根据本办法和各地制定的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于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学生申请,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认真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即可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11月15日前,各普通高中将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备案。第十一条 各普通高中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学校要制定国家助学金具体实施办法,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各普通高中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统筹利用现有中小学电子学籍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及学生资助信息系统,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要切实加强国家助学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十四条 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门确定,地方所属普通高中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第十五条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办学、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比例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