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于哪一年成立了预防犯罪行动基金工作组

2024-05-18 17:44

1. 国际刑警组织于哪一年成立了预防犯罪行动基金工作组

国际刑警组织于1983年成立了预防犯罪行动基金工作组。
国际刑警组织与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应开启国际司法合作新篇章,携手应对全球安全新威胁。作为全球执法司法合作的两个重要国际组织,应加强领导层面的战略合作,共商全球安全执法重要事项,讨论制定应对重大跨国犯罪工作方案,定期会晤,共同发声。

同时,国际刑警组织拥有覆盖全球的加密通讯网络,丰富的警用数据库资源,以红色通报为代表的各类通报制度,“国际刑警组织愿将上述资源更好地转化为服务全球执法司法合作的安全产品和安全方案。”
扩展资料:
国际刑警组织介绍如下: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表示,新登录的非法武器记录将有助于确认非法武器交易者身份及交易路径。斯托克认为,此类行动显示了各国齐心协力、共同打击非法武器的力量。
丰富了国际刑警组织设立的中东和北非地区非法武器记录和追踪管理系统数据库。行动前,数据库仅有13项该地区警方提供的非法武器记录,行动结束后这一数字增至5.8万多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际刑警组织:结成应对全球犯罪统一战线

国际刑警组织于哪一年成立了预防犯罪行动基金工作组

2. 国际刑警组织是干什么的?成立此组织的宗旨是什么?

  国际刑警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国警察合作组织,由世界上190个成员国组成。主要调查处理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刑事案件,在2001年,该机构成功逮捕通缉犯和寻回失踪人口,总计达到了1400多人,在追求世界和平的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继联合国之外,规模最大的第二大国际组织,由各成员国警察部门的代表和安全专家共同协商讨论按键,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
   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位于奥地利的首都维也纳,德奥合并后,该组织便被纳粹组织控制。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国投降,英法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联合成立了新的警察组织,“国际警察组织”。直到1956,改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国际刑警组织。1989年,该组织的总部迁到法国里昂,一直续到今天。该机构一共有四大部分组成,别是全体大会,执行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中心局。其中全体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由各成员国委派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确定战略方针和财政预算,并选举出执行委员会,来组织大会的运行和管理。秘书处主要确定大会产生的各大决议和在逃罪犯的资料信息。若执行委员会是公司的董事长,则秘书处的秘书长的则是总经理的职位。中心局则是各个国家的连接桥梁,用于组织各个国家的合作。

  对于国际刑警组织的宗旨,是推进各国警方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合作,建立和发展促进预防和打击犯罪的相关机制。合作共赢是组织的共同目标。

3. 国际刑警的组织成员国


国际刑警的组织成员国

4. 国际刑警组织是谁创建的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 -- INTERPOL),简称国际刑警组织(ICPO)。成立于1923年,最初名为国际刑警委员会,总部设在奥地利首都维也纳。二战期间,该组织迁到德国首都柏林,一度受纳粹组织控制。二战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原名。1956年,该组织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1989年,该组织总部迁到法国里昂。
由于国际刑警组织需保持政治中立,它并不会介入任何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罪行,也不会介入非跨国罪案。它的目标是以民众安全为先,主要调查恐怖活动、有组织罪案、毒品、走私军火、偷运人蛇、清洗黑钱、儿童色情、高科技罪案及贪污等罪案。
国际刑警组织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并经常举行各种国际性或地区性研讨会。该组织日常与各国国家中心局保持密切关系,组织国际追捕。“红色通缉令”是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在打击国际犯罪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紧急快速通缉令。
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4年4月,在摩纳哥的王子普林茨·阿贝尔特一世的倡议下,14个国家的法学家和警察机关首脑在地中海沿岸的摩纳哥公国开会,讨论了以下四个问题:(1)制定快速而简化的缉捕罪犯的措施;(2)改进个人人身识别方法;(3)设立国际档案中心;(4)统一引渡方法。这次会议的决议提出:“如果与会国政府同意,可以创立一个共同的组织机构:以搜集情报和进行咨询为目的,服务于各国的警察机构”,第一次表达了不同国家的警察部门想要协同起来共同对付国际犯罪的愿望。因而,人们把这次会议称作是“第一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并且认为这次会议是国际刑警组织创立的最初尝试。
但是,第一次国际刑警会议之后两个月,第一次世界大战就爆发了,致使会议制定的具体计划未能付诸实施。战争结束后,原来的奥匈帝国分裂为几个国家。这几个国家的警察机关不时地到设在维也纳的原奥匈帝国犯罪档案中心去查找资料。这种情况启发了维也纳警察局长约翰·内斯·朔贝尔博士,于是他倡议召开了“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
1923年9月3--7日,第二次国际刑事警察会议在维也纳召开。这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建立一个警察合作的常设机构--国际刑警委员会,并通过了委员会的章程共10条。这个章程的基本精神是:在本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并协助官方努力,促进各国刑警当局之间的相互援助和发展;建立和发展各种有助于有效地同一般性犯罪作斗争的组织。这次会议是“摩纳哥会议”的继续,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一般认为,国际刑警组织从1923年起正式成立。
20年代和30年代初,开始形成了国际刑警组织的雏型:将原来国际刑警委员会的行政委员会改组成为国际刑事警察局,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工作机构;在成员国内部,设立了经常与国际刑警局保持联系的国际刑警站。随后,国际刑警局开始对国际犯罪和罪犯进行登记,发布国际通缉令,并且根据其所掌握的罪犯卡片协助识别罪犯。这一期间,国际刑警委员会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同伪造货币犯罪的斗争上,搜集了一整套完整的档案。到30年代中期,国际刑警局共掌握有包括诈骗罪、抢劫罪、杀人罪等方面共3500多名罪犯的档案材料,另外还有2000多名伪币犯的档案。这是当时有关国际犯罪分子的最完备的档案。
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8年以前,设在维也纳的国际刑警委员会的工作一直正常进行,成员国达34个。但是,1938年3月,希特勒法西斯德国并吞了奥地利,臭名昭著的德国保安警察局长海德里希自荐为国际刑警委员会主席。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档案被运往德国。国际刑警委员会名存实亡,处于瘫痪状态。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国际刑警委员会活动即开始恢复。1946年6月,欧美两大洲各国的警察官员聚集在布鲁塞尔,讨论有关“各国刑事警察局在同国际犯罪分子作斗争中的协调与合作”问题。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其总部设在巴黎。新的“委员会”设立总秘书处,而在各成员另则设立国家中心局。会议通过了一个临时规则以取代战前的组织章程。这个临时规则一直沿用到1956年。会议选出了由5人组成、任期5年的执行委员会。该委员会主席比利时警察总监洛瓦格在发言中说:“过去需要建立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的全部理由,今天又重新提到了我们面前,要求我们重建这一机构。我们决不能让这股火焰熄灭”。1946年7月22日,新总部在巴黎邮政总局注册,邮政代码为“Interpor”,从此,它成了国际刑警组织的代号。
1956年6月7--13日,在维也纳又举行了一次会议。这是国际刑警组织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制定了新的章程共50条。为了适应全世界更大范围的合作,决定将“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简称ICPO。

5.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的成立过程

国际刑警组织(英语:International Criminal Police Organization,通称Interpol,缩写ICPO),成立于1923年,专门调查及打击跨境罪案。前身是“国际刑事警察委员会”,1956年更名为“国际刑事警察组织”。 其总部最初设在维也纳,德奥合并后,该组织被德国秘密警察接管,成为盖世太保的一个分部。德国投降后,英国、法国、比利时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的刑事警察成立了新的组织,沿用“国际警察组织”的原名。 国际刑警组织是除联合国外,规模第二大的国际组织,也是全球最大的警察组织,包括190个成员国,每年预算超过3000万欧元。1989年以前总部设于法国巴黎,其后迁往里昂。现在它有190个成员国,其运作资金由成员国拨出。

国际刑事警察组织的成立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