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取住房基金

2024-05-06 06:47

1. 怎么取住房基金


怎么取住房基金

2. 住房基金怎么取

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程序为:一、职工申请。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二、单位核实。三、公积金中心审批。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方法:
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
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
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为不定时会有新的政策。

扩展资料
职工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4. 请问住房公基金怎么用,能取出来吗?

农村户口可以取出来,其余只有符合以下情况才能取出来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方法:
1、要确认是否符合公积金领取条件。
2、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同时会告知你需要准备的材料;或者你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上下载表格。
3、要找到单位财务部门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章,准备好所需资料。
4、要到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提交资料
5、申请资料审批通过,一般1-3个工作日内将金额打到提供的银行卡或者存折
6、在申请期间请随时注意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因为不定时会有新的政策。

扩展资料
职工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初审合格后发给《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职工将填写完毕后的《岑巩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连同下列材料送交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信贷股;
1、贷款申请书(已婚的需配偶签名)2份;
2、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首期付款收据复印件2份;
5、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各2份;
6、申请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7、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查询单(要加盖开户银行业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复印件各1份;
8、申请人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2份;未婚的要提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未婚证复印件2份;
9、自建房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复印件各2份;
10、购建经济适用住房的的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立面图、房屋平面图、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复印件各2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基金怎么样才能全部取出来

6. 取住房基金需要什么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7. 住房公基金怎样取出来?

1、偿还购买个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产权房(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军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3、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集体土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4、 购买其他形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5、建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6、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7、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
8、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 子女上大学提取住房公积金
9、职工享受低保提取住房公积金
10、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
13、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14、房租超标提取住房公积金
15、大龄失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大连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17、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8、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大连市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基金怎样取出来?

8. 住房公基金随时可以取出来吗?

不行的要有条件的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跨市转移,但满足条件的可以提取,以下是提取条件,过程和支付方式。如果对您有帮助请采纳。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且本人及其配偶未申请并不再申请该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经法定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5、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6、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7、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部分,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
职工所在单位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对职工身份是否真实、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提取条件是否具备、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为提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三、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费。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6、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7、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8、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与家庭工资收入的20%之差,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四、支付方式
1、购房未付清房款的,直接转入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公司账户。
2、购房已付清房款的,可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3、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划入贷款银行账户。
4、离、退休或死亡支取的,可直接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困难的,可视支取人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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