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2024-05-17 16:27

1. 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法律分析:8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为8月15日。若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但是15日刚好是非工作日,所以征收期为休假日期满的次日16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2. 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法律分析:
8月份申报期截止日期为8月15日。若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 8月征收期内无连续三天以上假日,但是15日刚好是非工作日,所以征收期为休假日期满的次日16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8月报税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具体如下:
①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②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③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④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⑤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⑥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⑦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⑧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8月申报期截止到几号

4. 7月申报期

法律分析:7月15日申报截至。申报期是指你报税的期限,增值税的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到15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十三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5. 各月申报期

法律分析:一、3月、7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二、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20日。三、2月11日至17日放假7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四、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六、6月12日至14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8日。七、8月15日为星期日,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6日。八、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6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九条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所规定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各月申报期

6. 2022年8月申报期截止时间

一、2022年8月申报期截止时间2022年8月申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8-15(征期未开始)      2.增值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8-15(征期未开始)      3.消费税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8-15(征期未开始)      4.社保费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8-31(征期未开始)      5.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截止日期是2022-08-31(征期未开始)二、8月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8月纳税申报期截止日期为8月15日,下面大家就和老师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具体内容如下:      1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2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      3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4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5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      6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      7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      8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

7. 各月份申报期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各月份申报期

8. 五月份申报期限截止时间

①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②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9日。③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④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⑤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19日。⑥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20日。⑦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9月20日。⑧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5日。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备案。这也就是说纳税人在5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都可以申报纳税的。从以上国家税务局出台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纳税人可以在五月这个月的1日至19日通过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申报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消费税、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等相关税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