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2024-05-17 15:09

1.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决策机构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2、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3、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二、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

2.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
1、决策机构
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
2、执行机构
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
3、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扩展资料:
主要特征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
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3.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一)股东会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1.股东会的职权
2.股东会的形式
3.股东会的召开
4.股东会的决议
(二)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1.董事会的组成
2.董事会的职权
3.董事会的召开
4.董事会的决议
5.经理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1.监事会的组成
2.监事会的职权
3.监事会的决议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没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没立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2.股东缴纳出资
3.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一)股东
(二)股东权及其分类
1.以股东权行使的目的是为股东个人利益还是涉及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为标准,可以将股东权分为共益权和自益权。
2.以股东权行使的条件为标准划分,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的责任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人民法院强制转让股东股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
1.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条件
2.股东退出公司的法定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

4. 公司组织结构


5. 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

6. 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组织架构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架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7. 请阐述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股东会
  1、股东会的地位和性质。
  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2、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上述人员、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公司应当召开。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利害关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该股东会决议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二、董事会及经理
  1、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的设置和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3~13人。董事可以从公司股东中选任,也可以由股东选派的非股东出任。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经理。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和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三、监事会
  1、监事会的性质和职权。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2、监事会的设置和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请阐述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8. 公司组织结构有哪些

	公司组织结构有:
	1.根据组织架构的特点、适用范围及优缺点可以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模拟分权制,矩阵制等。
	2.根据管理制度类型分,可以分为有限公司制,子公司制,连锁制,事业部制,分公司制。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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