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需要的八个证

2024-05-17 20:07

1. 水产养殖需要的八个证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养殖证《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养殖孔雀、竹鼠、野猪、豪猪等野生动物的人越来越多,驯养繁殖野生动物需要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陆生动物由林业部门主管,水生动物由渔业部门主管。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法人代表、技术人员简介、养殖场所和设施平面图及文字说明、养殖场所使用权证明、种源合法来源证明、饲养、繁殖技术资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条国家鼓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发展养殖业。第十一条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业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集体所有的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水域、滩涂,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养殖生产。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核发养殖证时,应当优先安排当地的渔业生产者。第十三条当事人因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发生争议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在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破坏养殖生产。第十四条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的水域、滩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商品鱼生产基地和城市郊区重要养殖水域的保护。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水产优良品种的选育、培育和推广。水产新品种必须经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后推广。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水产苗种的生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但是,渔业生产者自育、自用水产苗种的除外。第十七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必须实施检疫,防止病害传入境内和传出境外,具体检疫工作按照有关动植物进出境检疫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引进转基因水产苗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具体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殖生产的技术指导和病害防治工作。第十九条从事养殖生产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饲料。第二十条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

水产养殖需要的八个证

2. 水产品养殖有哪些种类,需要许可证吗

   
       水产品养殖根据养殖水体盐度的高低可以分为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主要养殖的种类有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和其它品种。淡水养殖的有鳇鱼、团头鲂、罗氏沼虾、观赏鱼类的金鱼等;海水养殖的有文蛤、扇贝、海带、斑节对虾、比目鱼、海参等。
            一、水产品养殖有哪些种类 
  水产品养殖可以根据养殖水体盐度的高低,可以分为淡水养殖和海水养殖这2种。
  1、淡水主要养殖的种类
  (1)鱼类:养殖鱼类产量比较高而且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种类大约有40多种,主要有鳇鱼、团头鲂、长春鳊、鲤鱼、鲫鱼等鱼类。
  (2)甲壳类:淡水养殖的甲壳类主要有罗氏沼虾、南美白对虾、大闸蟹等。
  (3)其它品种:淡水还养殖其它品种,比如观赏鱼类的金鱼、锦鲤,中华鳖、乌龟、巴西龟等。
  2、海水主要养殖品种
  (1)贝类:海水养殖的贝类主要有杂色蛤、西施舌、文蛤、扇贝等。
  (2)藻类:海水养殖的藻类主要有海带、紫菜、枝角藻等。
  (3)甲壳类:海水养殖的甲壳类主要有日本对虾、斑节对虾、灯笼虾、虎头蟹等品种。
  (4)鱼类:海水养殖的鱼类主要有梭鱼、鲈鱼、比目鱼、大黄鱼等。
  (5)其它品种:海水养殖的其它品种主要有海胆、海星、海参等。
   二、水产品养殖需要许可证吗 
  1、水产品养殖需要许可证,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2、在养殖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巡查,特别是在高温和寒冷的季节,还要密切观察水产品的吃食情况,在阴雨天气或者闷热的天气及时给水中补充氧气。
  3、做好水质的调节,当水温高于35℃的时候,需要合理加高水位,保证水质相对稳定,然后根据水质的情况适量换水,还要控制好施肥的量,根据水质情况合理施肥,一般以施追肥为主。
  4、在夏季温度高的时候,病菌和细菌的繁衍速度比较快,是病害多发的季节,要经常使用消毒剂、除藻剂等药剂进行防治。

3. 水产养殖专业的培养要求

水产养殖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生物学和水域环境学的基本理论以及水产增养殖、渔业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生物学和化学实验教学、水产增养殖实践性环节、微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水产经济动、植物增养殖技术、营养与饲料和病害防治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水产养殖专业的培养要求

4.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和手续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水产养殖证,具体办理手续流程如下: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5.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和手续?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水产养殖证,具体办理手续流程如下: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拓展资料:如何开始水产养殖?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养殖证申请表;(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和手续?

6. 除了有水产养殖证,还要有哪些证件才算完整合格养殖

水产养殖证件手续应去渔业行政部门办理。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
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7. 关于水产养殖专业的可以考什么相关证书呢?

水产养殖专业的可以考执业兽医资格证、渔医资格证。
水产养殖专业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掌握以四大家鱼为主的淡水鱼科学饲养管理、种鱼繁养以及鱼病防治等方面的技术理论知识;掌握淡水鱼饲料营养分析与日粮配合技术,池塘、湖泊等环境养鱼管理技术,种鱼繁育技术,鱼病诊断和治疗技术。
通过深入地学习与实践,学生进一步养成良好的职业素质,习得工作经验,能够解决生产中遇到的一般性的技术问题,从而具备从事淡水鱼养殖技术岗位职业综合能力;成长为具有比较高的职业素质,能够适应淡水鱼养殖生产一线技术岗位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

扩展资料: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兽医资格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水产养殖专业

关于水产养殖专业的可以考什么相关证书呢?

8.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和手续?

从事水产养殖需要办水产养殖证,具体办理手续流程如下: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4、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7、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