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的实践意义

2024-05-10 04:16

1. 股份制的实践意义

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的一种扬弃,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一个过渡点,它本身并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即可以为资本主义所利用,也同样可以为社会主义所利用。股份公司之所以出现在资本主义,是适应了资本社会化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并推动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试行股份制,可以扩大公有制的阵地,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社会主义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市场疲软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物价稳定是靠财政补贴支撑的,工业增长速度是靠银行贷款来维持的,并出现了货币过剩、资金紧缺(因信贷规格所致)的不正常现象。通过发行股票、债券,企业直接向市场筹资,可以减轻银行资金供应的压力,也可以将储蓄存款分流一部分,直接转化为生产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实行的企业承包制虽然对生产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和自我发展能力的问题,因此实行股份制仍然是强化企业改革所要探讨的一个课题。目前条件下是试行股份制的最佳时机,其理由是:1.由于受深圳“股票热”的影响,人民群众的金融意识和投资意识,特别是股票投资意识大为增强,为股票发行提供了客观条件;2.经济发展所面临的市场疲软,说到底是产品结构性疲软,通过发展股票市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适时地为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的企业注入资金,从而加快调整的步伐,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3.社会上有相当数量的游资在寻求出路,通过银行当然可以吸纳一部分,但仍有相当数量的游资在待机而动。企业自有资金、居民手持现金等,数量相当可观,如能适时地发展股票市场,既可以充分发挥市场融资和资本增殖的功能,收到“引进外资而不借债、吸引内资而不增内债”的效果,从而推进金融改革的步伐,又能有效地控制预算外资金投放,引导居民消费,就部分消费基金为积累资金,筹措更多的建设资金;4.试行股份制,发行股票,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将过去由国家一家承担的风险,分散到各股东共同承担,有效地避免经济出现大的波动,保持经济的稳步发展。中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股份公司,对于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1.扩大了企业自主权。社会主义企业实行股份制,实现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国家只是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不再掌握全部生产资料。集体、个人以及国外投资者,都可以成为企业的部分所有者。股东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董事会负责对企业投资和发展方向作出重大决策,日常工作交董事会推选出来的厂长(经理)负责。职工入股,使所有权和劳动者直接结合,劳动的目的更加明确,积极性会大大提高。这样,股份制通过把所有权分散化,使国家和企业之间,由原来的行政关系变成经济制约关系。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企业的活力也就必然增强。2.股份公司是筹集社会资金的有效途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资金短缺问题将不会消失,而单靠财政和银行已难经满足生产建设的资金需要。通过股份集资,向社会要资金,改变过去单一银行间接融资的状况,对于缓解资金短缺具有重要意义。3.股份制企业主要靠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进行生产活动。认购股票不受地区、城乡、公私、内外的限制,完全靠入股者的自由选择。而入股者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股息、红利收益。毫无疑问,经营有方、利益丰厚企业的股票会倍受青睐,资金会大量涌进先进企业,起到鼓励先进的作用。先进企业股票的股息、红利高于一般企业,因而入股者多,新增发的股票也容易推销。股票的买卖顺利,其股票价格在证券市场上升趋势,持有该企业股票的股东资产增加,这又会使企业的地位和信誉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得到加强。4.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组织形式,是一种民主管理企业的好形式。股东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决定领导人选。他们可以挑选精通业务、富有才干的人,担任企业领导,保证企业的经营方式对路,经营效果突出。5.股份制能够促进人才横向流动。有知识有业务能力的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想到有前途的企业工作的愿望容易实现。先进企业会在人才、人力上得到加强。股份制实行以后,技术的横向交流得以发展。新技术、新发明愿意在先进企业推广,先进企业也有条件,有能力购买新技术专利,从而使企业获得新技术的支持。6.股份公司形式有利于调动企业职工、企业所有者和经理人员的积极性。股份公司职工的收入同公司经营成果直接挂钩,从而可以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股份企业财产是入股者的共同财产,入股各方即所有者从各自的利益出发,都会关心公司经营的好坏。股份制企业由于实现了企业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企业管理人员具有经营决策自主权,经理人员实行聘任制,使其责任感和积极性大为加强。

股份制的实践意义

2.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实行股份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股份制改革初期,很多人不理解,他们从传统理论出发,认为搞股份制改革就是搞“私有化”,发展市场经济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复辟”。有些同志为了维护传统的“公有制”,为了维护计划经济,反对市场经济,对主张发展股份制和市场经济的同志进行攻击和批判。反对股份制和市场经济的同志也付出了代价,甚至是血的代价!股份制改革实际上是一场理论和思想革命。
  大中型企业弊端就是根据产品经济模式建立起来的。这个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质上是政府的企业,部门的企业。它导致了产权不清。企业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之间没有明确的界定。它企业内部缺乏动力与活力,外部资源不能有效地配置,国家对企业的行政干预过多,而且国家对企业负无限责任。这个是造成我们大中型企业政企不分,企业缺乏必要的经营自主权,甚至成为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一个重要原因。

  针对这些弊端,我们进行改革。
  我们觉得,在中国推行股份制,通过股份制的办法来改造我们大中型企业,可能有三个好处:

  第一,股份制改革使企业的动力机制、制约机制、风险机制可能都发生一些根本性变化。那么,在什么地方呢?我认为,股份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是发达的商品经济的产物。无论中国现在不搞,今后发展恐怕还会有股份制这种形式存在,我是这么看的。那么,从它的内部机制来说,股份制我认为不是两权分离,而是三权的分离和统一。

  什么是三权的分离和统一呢?就是说,股份制是股权、法人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和统一。而且,它们各有载体,各负其责。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是一荣具荣,一损具损。

  第二点,他的好处在什么地方呢?大家推行股份制的最初的说法是,增强大家的凝聚力呀,什么社会集资呀,其实主要功能不在这。主要功能,我刚才说了一个,另外一个是有利于资源在社会范围内的有效配置。那什么意思呢?当然这个与市场机制有关了。就是说,典型的股份制是股权货币化、商品化、市场化、证券化。那么,他的转移是比较灵活的,当然有国家政策产业控制是可以的,在这种情况下,社会资源的配置可能是比较快的就转移了,现在我们是实在是不快,隔一支墙我们也不能转。那么,这是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了,就是说,这可能是一个好处。

  第三个好处,我觉得,可以促进国家对企业体制的改革。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革以后呢,国家也是所有者之一。一般地说,国家代表全民所有制控制大股,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国家作为所有者来说,是作为股东权益来发挥作用。他可以参加股东大会,也可以派人参加董事会进行决策和经营,对重大的决策经营,他只能享受股东的权益,而他不是直接地进行行政干预,而且负有限责任。就是大家赔了,不是国家管负,各个股东都得管负。那么,我们现在是这样,国家负无限责任,为什么我们的企业破产倒闭不行呢?当然社会主义也得给大家饭吃,这是一个。实际上破了产、倒了闭,是倒了谁的霉呀,还是倒国家的霉呗,那不是摆着呢吗,还得国家养着,有可能破产倒闭吗,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不进行破产倒闭与这个是有关系的。在股份制情况下呢,国家作为股东来说,只能由直接控制变成间接控制。所有者国家也可以设立代表,是不是专门有关国有资产的管理的或投资机构的一个所有者的代表作为股东控股或者再投资等等。

3. 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有人误认为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绝对错误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股份合作制都将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一样长期持续发展,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股份合作制毋须向股份制过渡,也不会演化为个体私营经济。
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2、特征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
股份合作制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合作制是组织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从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角度来看,它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一些共同点。它既实行劳动联合,又实行资本联合;既实行按劳分配,又实行按资分配。它和原有单一的集体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过去的集体企业,投资主体只能是集体。现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投资主体既有集体,又有个人。有的企业除本单位职工持股外,还有部分企业外的组织或个人参股,少量企业的经理或厂长可以持有较多的股份。这种多种所有权相交叉、相结合、相渗透的做法表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混合所有制企业。总之,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从企业的组织形式方面看,它是一种混合所有的企业形式;从其基本性质看,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4. 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有人误认为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这是绝对错误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无论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社会,还是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股份合作制都将与其他所有制经济一样长期持续发展,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股份合作制毋须向股份制过渡,也不会演化为个体私营经济。
一、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的区别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2、特征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
股份合作制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合作制是组织形式上的混合所有制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的企业组织形式。从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角度来看,它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两者的一些共同点。它既实行劳动联合,又实行资本联合;既实行按劳分配,又实行按资分配。它和原有单一的集体企业最大的不同就是投资主体多元化。过去的集体企业,投资主体只能是集体。现在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投资主体既有集体,又有个人。有的企业除本单位职工持股外,还有部分企业外的组织或个人参股,少量企业的经理或厂长可以持有较多的股份。这种多种所有权相交叉、相结合、相渗透的做法表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种混合所有制企业。总之,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从企业的组织形式方面看,它是一种混合所有的企业形式;从其基本性质看,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5. 股份制的改造与组建有表现途径吗?

股份制的改造与组建有以下途径:企业新建、扩建时,可将多方投资份额转成股份,进行股份制企业试点;在企业兼并中,被兼并企业的资产所有者可将资产作为股份,人股到兼 并企业,将兼并企业改组成股份制企业;需要新增投资的企业,可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并将原有资产进行评 估核股,改组为股份制企业;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可通过参股、控股,壮大紧密层或发展成员企业、组 建股份制企业; 靠贷款建设,负债率比较高的企业,可以发行股票,改变不合理的资本结构;需要增加外商投资的企业,可以通过对境外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的方式将企业变为国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募集方式设立。

股份制的改造与组建有表现途径吗?

6.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改制的流程如下:
1、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
2、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
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
3、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组涉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国有股权管理等诸多问题的,均须按要求分别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
4、发起人出资,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发起人出资企业设立验资帐户,各发起人按发起人协议规定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以实物资产出资的应办理完毕有关产权转移手续。资金到位后,由会计师事务所现场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公司筹委会会议,发出召开创立大会通知主要工作为初步审议公司筹备情况及公司章程草案,并确定创立大会时间,发出召开创立大会的通知;
6、召开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会议;
7、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一、企业改制形式有:
1、整体改制,是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的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
2、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
二、有限公司改制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综上所述,改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并且需要召开公司内部的创立大会,通过决议的方能执行改制。企业改制有整体改制、部分改制两种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